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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审批指南

发布时间:2017-03-20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次

审批类型:行政审批

法定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

申请条件

(一)由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申请;

(二)符合《宗教事务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三)须征得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县(区)和市宗教团体的意见;

(四)须征得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县(区)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意见;

(五)符合各宗教的教规、教义;

(六)不影响当地的社会治安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申报材料

(一)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的申请书;

(二)拟举办的大型宗教活动的计划(包括日程安排、参加人员、组织方案等);

(三)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县(区)和市宗教团体的书面意见;

(四)宗教团体或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县(区)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书面意见。

(五)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办理程序

初步审核——受理——调查审核——出具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眉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028-38169290

眉山市民宗局行政许可科: 028-38666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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