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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6    作者:  文章来源:市委统战部  点击数:【】次


关于第二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的公示


按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推荐评审命名有关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现将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127日至1217日。

一、示范区(2个)

东坡区太和镇

青神县高台镇

二、示范单位(29个)

1.示范机关(4个)

眉山市妇女联合会

东坡区教体局

东坡区司法局

彭山区教体局  

2.示范学校(10个)

眉山天府新区龙马镇初级中学

眉山第一中学

东坡区实验初级中学

仁寿县第二高级职业中学

仁寿县鳌峰小学校

彭山区谢家小学

洪雅县实验小学

丹棱县端淑小学

青神中等职业学校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青神校区

3.示范社区(6个)

东坡区思蒙镇思蒙社区

彭山区城东社区

彭山区城中社区

仁寿县文林街道金马社区

洪雅县止戈镇五龙社区

青神县青竹街道青衣社区

4.示范村(4个)

眉山天府新区贵平镇天宫村

丹棱县仁美镇光明村

丹棱县杨场镇古井村

丹棱县张场镇万年村

5.示范小区(2个)

仁寿县汇金天地小区

洪雅县将军镇高岩社区南岸国际小区

6.示范宗教活动场所(1个)

仁寿县青岗乡清真寺

7.示范企业(1个)

洪雅县绿都茶业有限公司

8.示范社会组织(1个)

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

干部群众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

电话:38666005

邮箱:1076297526qq.com

邮寄地址:眉山市市政中心主西9—17



眉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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