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附表1-1、部门收入总表
附表1-2、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草案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县(区)、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市统一战线宣传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
4.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5.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疆涉藏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
7.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
8.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
9.承担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
10.统一领导港澳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
11.统一管理侨务工作和台湾事务工作。
12.协助管理县(区)党委统战部部长。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代管眉山市归侨侨眷联合会、眉山市台胞台属联谊会。指导和管理市社会主义学院。管理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
13.承担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5.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 持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凝聚统一战线人心共识。引导全市统一战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巩固拓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好“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国爱教爱家乡”等统战各领域主题教育,深化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交心谈心,切实把广大统战成员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持续为眉山建设现代化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贡献力量。
2.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现代化眉山建设。引导支持全市统一战线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制定落实年度政党协商计划,健全完善知情明政、协商反馈工作机制,支持民主党派异地开展交流学习、联合调研,用好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机制,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各民主党派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持续开展统战部部长与统战代表人士沟通协商“面对面”活动,帮助解决民营企业发展困难问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校园实践,深入实施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持续抓好少数民族服务站建设,打造互嵌式社区环境。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促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全面从严治教,促进健康传承。主动借力国省重大涉港澳台侨经贸交流活动平台,做好双招双引、项目承接转移、在眉港澳台侨项目培育壮大等工作,发挥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眉山产业园牵引作用,“以台引台”提高园区发展质量。依托眉山文化资源禀赋,申办好2025年国、省涉港澳台侨交流项目,扩大交流交往覆盖面,提升眉山美誉度和影响力。
3. 压紧压实统战工作责任,提升大统战工作格局效能。切实履行市委统一战线暨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靠前思考、科学谋划2025年工作,提请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制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好领导小组重要抓手、牵头揽总作用,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增强统战意识、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统战工作责任制,不断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及时召开全市统战部长会议,系统梳理制定年度统战工作要点,推动全市各领域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性坚强、能力过硬、学识丰富、作风优良的新时代统战干部队伍,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积极发现培养优秀后备干部人才,为2026年市级各民主党派和市级领导班子换届打好基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属一级预算单位,统一管理两个参公单位市侨联和市台联,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市民主党派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和市爱国宗教团体服务中心。以上两个参公单位和两个事业单位财务与部机关统一核算。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2025年收支总预算802.5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0.56万元,原因是2024年调入2名公务员,调出1名公务员,人员刚性支出增加16.64万元。按财政要求,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压缩16.08万元。综合来看,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比2024年略微增加。
(一)收入预算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2025年收入预算为802.5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2025年支出预算80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9.57万元,项目支出9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802.57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0.56万元,原因是2024年调入2名公务员,调出1名公务员,人员刚性支出增加16.64万元。按财政要求,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压缩16.08万元。综合来看,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比2024年略微增加。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2.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9.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3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2.57万元,比2024年增加0.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入2名公务员,调出1名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9.31万元,占77.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06万元,占11.84%;卫生健康支出32.87万元,占4.1%;住房保障支出55.33万元,占6.89%。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35.27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4.03万元,华侨事务2025年预算数10万元,宗教事务2025年预算数20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民宗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开展党派、民族宗教、侨务、非公经济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3.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31.6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2.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参公单位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55.33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规定比例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事务(款)其他港澳台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港澳台事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9.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5.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6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2025年因公出国(境)预算3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此项费用主要用于市级领导出台考察调研。
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202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餐费等。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民主党派、民族宗教、港澳台侨等工作。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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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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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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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 |
16 |
3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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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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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机关、统一管理的2个参公单位(市侨联、市台联)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市爱宗中心、市党派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2.5万元,与2024年预算226.52万元相比减少14.0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始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8万元,车辆加油服务2.6万元,保险服务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市统一战线宣传、意识形态网络统战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凝心聚力推动多党合作,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升港澳联络和侨务、台务工作实效,联系、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指导其开展统战工作,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的政治引导,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2.详细描述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统战工作经费:用于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协调和指导县(区)、部门(单位)统战工作;用于开展统战宣传,深入基层调研,支持联系贫困村产业发展等;用于支持未成立市委会的民主党派(农工、民革、致公)及社会团体(市知联会、市新联会、市留联会、市黄埔后代联工委)日常办公、开展调研、会议、培训等;用于支持统战团体提升自身建设,提升其参政议政和组织建设能力。
(2)民族宗教工作经费: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民族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形有感有效推进民族工作。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民族领域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共同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3)侨务工作经费:用于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涉侨法律法规;加强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联谊、团结工作;促进海内外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开展文化交流和宣传;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促进侨界参与社会治理、公益事业等。
(4)台务工作经费: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对台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有关团体及代表人士,强化与港澳台经贸文化交流,负责党委交办的其他港澳、对台工作。
(5)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