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附表1-1、部门收入总表
附表1-2、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附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和法规草案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县(区)、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推动高等学校、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市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分工,统筹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
8、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指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9、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0、承担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1、统一领导港澳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
12、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等工作,保护华人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市内的合法权益。负责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3、统一管理台湾事务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市的有关决策部署,检查了解县(区)、市级部门(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14、协助管理县(区)党委统战部部长。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代管眉山市归侨侨眷联合会、眉山市台胞台属联谊会。指导和管理市社会主义学院。管理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
15、承担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7、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统一战线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全市统一战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扎实开展统战各领域主题教育活动,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切实把广大统战成员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助力眉山“三市一城”建设。切实践行“4321工作法”,坚持“干”字当头,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领域统战工作,持续用力服务眉山“三市一城”建设。支持市级各民主党派、党外代表人士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参政议政,高质量开展政党协商,提升多党合作效能。扎实推进基层商会拓展行动,探索创新商会治理和运行模式,做好市光彩事业促进会换届工作,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履行社会责任。深度融入国省平台,积极争取涉港澳台侨经贸活动在眉开展,承办“海科会”“一带一路华商峰会”“华侨华人社团大会”等活动,加大精准招商和服务工作力度,发挥港澳台侨优势做好项目承接转移、牵线搭桥工作。加强与海外侨团侨领、华文媒体、港澳台地区主流媒体的交流合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宣教工作,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落实好2023年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宗教界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培养精通宗教经典教义、精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双通”人才。
3、压紧压实统战工作责任,不断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提请召开市委统战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新时代眉山统战工作。科学谋划全市2023年统战工作要点,制定模拟评估分析方案,推动各领域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抓好统战干部队伍和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两支队伍”建设,提升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的能力本领。充分发挥好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重要抓手作用,不断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体制机制,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厘清责任分工,量化工作任务,调动成员单位积极性,发挥职能优势作用,形成做好统战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属一级预算单位,统一管理两个参公单位市侨联和市台联,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市民主党派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和市爱国宗教团体服务中心。以上两个参公单位和两个事业单位财务与部机关统一核算。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2023年收支总预算842.61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5.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基础绩效奖列入年初预算,且2022年新调入3名事业人员,2023年预算相比2022年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随之增加。项目支出基本持平。
(一)收入预算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2023年收入预算为842.6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2023年支出预算84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11万元,项目支出108.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842.6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5.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基础绩效奖列入年初预算,新增刚性支出131.32万元,且2022年新调入3名事业人员,新增人员刚性支出30余万元。2023年预算相比2022年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随之增加。项目支出基本持平。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2.6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3.26万元,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91.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2.61万元,比2022年增加205.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基础绩效奖列入年初预算,新增刚性支出131.32万元,且2022年新调入3名事业人员,新增人员刚性支出30余万元。2023年预算相比2022年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3.26万元,占79.9%;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91.01万元,占10.8%;卫生健康支出25.66万元,占3.05%;住房保障支出52.68万元,占6.25%。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72.4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华侨事务预算10万元,宗教事务预算2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70.86万元,主要用于:统战部(民宗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统战、民族宗教、台务、侨务、非公经济、党派和社会团体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为59.0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3年预算数30.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1.2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参公及事业单位职工由单位缴纳的失业工伤保险开支。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5.6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职工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2.6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4.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4.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万元,印刷费9万元,培训费8万元,邮电费4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2023年因公出国(境)预算3万元,比2022年减少7万元,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均无因公出国(境)情况,2023年将此项费用压缩到3万元。此项费用主要用于市级领导出台考察调研。
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2辆。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统战部机关及下属单位应急公务用车。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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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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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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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 |
16 |
3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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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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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及统一管理2个参公单位(市侨联、市台联)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市爱宗中心、市党派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0.94万元,与2022年预算229.79万元基本持平。我部始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5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2万元,车辆加油服务2.3万元,保险服务0.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2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开展民主党派调研工作,指导其加强自身建设,凝心聚力推动多党合作,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提升港澳联络和侨务、台务工作实效,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的政治引导,抓实各级商会建设。
2.详细描述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1)统战工作经费:用于统战部机关开展统战宣传,深入基层调研,对口援助金川,支持联系贫困村产业发展等费用开支;用于支持未成立市委会的民主党派(农工、民革、致公)及社会团体(市知联会、市新联会、市留联会、市黄埔后代联工委)日常办公、开展调研、开展培训等;用于支持民主党派及统战团体提升自身建设,提升民主党派及统战社团的参政议政和组织建设能力。用于支持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2)民族宗教工作经费:用于持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民族领域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治行动,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3)侨务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对归侨侨眷、海外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系工作;开展侨资企业调研,协调解决企业发展困难;围绕中心,积极开展涉侨引智引资活动,积极参与海科会、中国寻根之旅等涉侨经贸、文化交流活动,引导海外侨胞支持眉山建设;负责我市困难归侨侨眷的救济扶贫工作。
(4)台务工作经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对台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海峡两岸产业园建设,努力实现各项对台工作不断发展,为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民心相通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5)统战特费:支持统战团体开展社会调研和加强自身建设,慰问统战代表人士。
(6)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