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2日,眉山市召开了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动员部署会,集中培训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并就今后一段时期深入学习贯彻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进行思想动员,作出工作部署,引导各宗教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自觉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市和区(县)民宗局全体宗教工作干部、市和区(县)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全文领学了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并结合《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对新增条款进行了逐条解读。区(县)民宗局和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就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交流了工作规划;与会人员围绕设立临时活动点、办理法人登记、不动产登记、税务登记、参加社保等政策实施中存在的疑点,健全宗教工作机制,加强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教规服从法律法规,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等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深化了对条例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的领会把握。会议就持续深入抓实抓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贯彻进行了思想动员和工作部署。一要深刻领会颁布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重大意义。促进宗教事业健康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一项长期不变的基本政策。新修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宗教工作领域的重要体现,是对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是适应新的宗教工作形势的必然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实现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构建积极健康宗教关系的必然要求,学习宣传和贯彻好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工作任务。二要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健全市和区(县)两级宗教工作部门执法主体资格。宗教工作网络要向乡镇、村(居)委会延伸,实现宗教工作重心下移,明确各级法定职责,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提升依法破解宗教工作难题的能力和水平。宗教团体要找准定位,明晰职能职责,着力推动宗教团体和场所规章制度废改立,无缝对接《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三要掀起学习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高潮。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要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和“法律七进”内容,市、区(县)、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党政分管领导、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宗教团体领导班子成员、宗教场所管委会成员要人手一册,各宗教场所要上墙上框,纳入讲经布道内容。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和专题培训,既要向广大宗教教职人员宣讲,又要重点组织各级党政分管领导和宗教工作干部专题学习;既要向广大信教群众宣讲,也要向广大非信教群众宣传,在基层特别是农村要深入开展宣传宣讲,着力扩大社会宣传普及面。四要积极为修订《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建言献策。全市宗教工作系统和宗教界要利用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契机,围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多范围多层次组织举办专题论证,形成书面建议和意见,积极为修订《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建好言献良策,为促进宗教事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